被害人莊OO遭吳OO捏造虛偽事實,於網路散佈謠言,經提告加重誹謗,檢察官卻以無從調查臉書註冊或IP登入資料,證據不足為由,將被告吳OO為不起訴處分。
被害人莊OO因而委請本所提出再議,經本所律師深入了解案情,廣泛蒐集所有相關網站網頁、臉書貼文及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,發現確有吳OO以假帳號為不實言論之證明,整理提出完整的理由及證據,成功爭取高等檢察署認定本件再議有理由,將案件發回給台北地方檢察署繼續偵查,為莊OO再次訴追不法之機會,捍衛其名譽權。
被害人莊OO遭吳OO捏造虛偽事實,於網路散佈謠言,經提告加重誹謗,檢察官卻以無從調查臉書註冊或IP登入資料,證據不足為由,將被告吳OO為不起訴處分。
被害人莊OO因而委請本所提出再議,經本所律師深入了解案情,廣泛蒐集所有相關網站網頁、臉書貼文及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,發現確有吳OO以假帳號為不實言論之證明,整理提出完整的理由及證據,成功爭取高等檢察署認定本件再議有理由,將案件發回給台北地方檢察署繼續偵查,為莊OO再次訴追不法之機會,捍衛其名譽權。
甲罹有重度精神障礙,長期居住在養護機構照料中,某日收到警察機關通知,甲所申辦的銀行帳戶有受詐騙之被害人匯款,經詐騙集團成員提領一空,因而被移送涉犯詐欺取財罪嫌。
甲之親屬委由本所辯護,經律師蒐集甲歷年來的精神疾病資料、協助對甲申請裁定輔助宣告獲准,進而主張甲無從辨識行為違法,成功爭取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,而洗清詐欺罪嫌冤屈,甲日後亦能平靜的進行安養與精神照護。
本所客戶姚OO具員警身分,本欲規劃退休,而於休假期間授權職務代理人代理相關職務,竟遭內部人員檢舉涉犯偽造公文書罪嫌,因而由所屬機關移送檢察官偵查。經本所律師深入瞭解事發經過,依據案情事證,引據相關實務見解,提出完整而充分的答辯後,經檢察官認定並無虛偽不實,更沒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之情事確定,爭取還其公道清白,終得以光榮退休的資格,為其員警生涯畫上完美句點。
湯OO與前夫婚姻關係結束,前夫對其提起剩餘財產分配權利之訴訟,經一審法院判決全數准許,湯OO因而改委由本所律師協助。經本所律師與湯OO多次會商,提出諸多新的證據資料,經重新計算後,提起上訴極力爭取,終獲法院廢棄一審部分判決,改命駁回其前夫25%的請求,維護其所應有25%之財產權利。
本所當事人王OO等人之手足積欠大量債務,之後於父親過世時,其因愧於未盡奉養父母,加上亦有積欠其他兄弟姐妹債務未還等情,而告知當事人等人自願放棄遺產分配,卻雙雙被債權人提告毀損債權。
經本所律師深入瞭解事發經過,全力協助辯護,爭取獲得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客戶康OO向地主許OO購買土地,並已陸續給付定金,但許OO竟因出售土地後,該區段鄰近台積電公布的設廠範圍,地價攀升而拒絕履約,甚至藉故要求沒收定金。
經康OO委任本所律師,仔細研究案情及蒐集相關證據,對許OO起訴請求依約移轉土地,並聲請調查有利之證據後,經法院判決地主許OO應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並交付予康OO,除維護客戶合法的契約權益,遏阻地主售地後因地價上漲悔約的歪風,亦藉以確保市場正常交易之安全與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