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授正確執法觀念 提昇偵防案件品質

為提昇海岸巡防機關及所屬同仁正確的執法觀念,於115年5月29日假海岸巡防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會議室舉行「海巡人員執法責任研討會」,同時以視訊方式進行。由曾任相關職務之本所主持律師李代昌現身說法,依日常勤務與工作重點,結合諸多司法實務見解,深入淺出透過生活化座談方式,講述諸多難解或對於執法疑惑詳細解說,會中討論及迴響熱烈,欲罷不能。

本場公益講座,除落實本所律師推廣法治之社會責任外,亦提供執法機關堅強的執法後盾,為建立廉能、效率且具有公信力之偵防品質,克盡棉薄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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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授正確執法觀念  提昇偵防案件品質

臺原法律事務所聲明

近期本所接獲民眾告知,有一自稱「陳奕豪律師」者,以虛構事由向其寄發律師函,要求給付款項。

經確認該律師函並非由陳奕豪律師本人寄發,相關人士冒用本所律師名義製作不實文件,藉此取信於民眾之行為,已屬違法。本所一向秉持專業、誠信及依法執業之理念,絕不會以不實事由向民眾索取款項,亦不會有任何違反律師倫理或法令規範之行為。

為維護自身名譽及避免民眾受騙,本所已就相關情事進行蒐證,並將向警方報案以追究相關法律責任。另呼籲民眾,如接獲任何疑似冒用本所律師名義之律師函、訊息或電話,請務必提高警覺,並可直接聯繫本所查證,以免受害。特此聲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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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原法律事務所聲明

突破營業秘密禁制封鎖 開拓全球市場商機

甲任職國內半導體知名封測廠商A公司期間,因業務關係而使用國際市佔率極高的化學材料商B公司生產的化學材料與設備。

甲自A公司離職數年後,成立C公司從事與原來B公司職務相關的下游維修與服務業。B公司以甲與原B公司離職員工乙共同涉及擅自重製在B公司所獲悉之營業秘密為由,提起告訴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。

甲因擔心將來恐因法院裁判限制C公司主要營業範圍致影響員工生計,前來本所尋求律師協助。經本所律師深入研究,提出諸多證據開示予B公司,證明甲並無任何擅自重製營業秘密的事實後,B公司除了於準備程序前即無條件撤回告訴,經智慧財產法院為公訴不受理判決外,B公司同時主動與C公司洽談未來半導體設備維修與服務業務合作事宜,進而透過本所律師的專業服務,使本案甲、C公司得以突破營業秘密法禁制的封鎖,進而取得與國際大廠未來合作的無限商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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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破營業秘密禁制封鎖 開拓全球市場商機

深研營業秘密法制 取得超乎客戶預期的偵審結果

鑑於南臺灣逐漸轉型朝向科技業發展,智慧財產權中營業秘密保護的需求應運而生,本所律師團隊提早展開營業秘密相關理論與實務案例的研究,並在南部各縣市舉辦多場公益講座,推廣營業秘密保護法制,獲得各界熱烈迴響。同時將研究所得的專業知識,運用在受任經辦的營業秘密保護案件,至今偵審終結的結果,全部達成及滿足客戶的期待,甚至超乎預期取得該領域具有國際獨占性的廣大商機,協助客戶業務成長茁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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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研營業秘密法制 取得超乎客戶預期的偵審結果

捍衛公權力適正執法 洗清過失致死冤屈

員警甲於深夜執勤時,見民眾乙騎機車闖紅燈危害用路人安全,便駕駛警車尾隨欲攔停乙,詎料乙見狀竟加速逃逸,且沿途復一路闖越多處紅燈號誌,而有致生公共危險之虞。甲除在後尾隨外,同時以啟用警車播放設備通知乙務必停車受檢,惟乙仍不為所動,繼續規避員警甲攔停與稽查。

嗣員警甲放棄追逐之際,乙卻因失控自摔撞擊路邊護欄因而不治死亡,乙之家屬因而委任律師對甲提起過失致死之刑事告訴。

員警甲及所屬機關委任本所協助辯護,經調閱及蒐集追逐過程間之監視錄影畫面、警車行車紀錄器及相關證據,主張員警甲執法過程均有所據,且追車攔停的稽查手段符合比例原則,雖民眾乙發生死亡之結果令人遺憾與不捨,但終究難認係員警甲之執法作為疏失所造成。

終於成功爭取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,警察公權力的適正執法,得以經由律師辯護捍衛,而獲得司法機關肯定,進而洗清員警甲過失致死罪嫌的冤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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捍衛公權力適正執法 洗清過失致死冤屈

突破預先設計的契約陷阱 成功取回公司經營權

本所客戶梁OO因誤信友人甲之話術,簽訂多紙契約,將梁OO擔任負責人之A公司的經營權交由甲之女友乙,嗣乙請梁OO擔任A公司連帶保證人,向銀行貸款新台幣7千餘萬元後未久,A公司竟跳票而陷入財務危機,梁OO要求甲、乙說明資金缺口的原因亦遭拒絕。

梁OO求助本所後,建議應優先取回公司經營權止損。經委由本所提起民事訴訟,惟甲、乙竟以梁OO先前所簽訂的諸多不符合法律常理的契約條文,拒絕將A公司的經營權返還。

經本所律師蒐集諸多證據,研究相關法律文獻與實務見解,逐一突破不合法理之契約條文,獲得三個審級法院一致肯定,而成功替梁OO取回A公司之經營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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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破預先設計的契約陷阱 成功取回公司經營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