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誣告|成功無罪判決 爭取清白與公道

|誣告|成功無罪判決 爭取清白與公道

甲、乙共同經營公司,甲負責公司業務、乙及其妻丙則負責財務及會計。嗣甲於某日因公務應酬時突然身體不適猝逝,乙、丙於甲過世後遂主張甲係公司借名登記股東、其名下房屋及土地屬於乙所有,借名登記在甲名下。 甲之配偶A、女兒B遂對於乙、丙提出偽造文書等告訴,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後,乙、丙即對A、B提出誣告自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民事訴訟。

A、B因此委任本所律師提出答辯,經詳細研究卷證資料、案件情節,援引有利證據及提出所依據的實務見解而答辯後,進而受法院採納而成功爭取無罪判決,還給A、B清白與公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