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遷讓房屋|奪回手足霸佔房屋 完整享有房屋經濟效益

|遷讓房屋|奪回手足霸佔房屋  完整享有房屋經濟效益

長期生活於台北之甲女購買位於高雄的A屋供父母親居住,嗣後,甲女之哥哥乙男工作不順搬入A屋與父母親一同居住。父母親過世後,仍由甲女單獨背負房貸、稅金,甲女不堪沉重經濟壓力考慮出售A屋,但多次商請乙男搬離,均遭乙男拒絕,甲女因而委請律師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訴訟。

經本所律師爭取到法院勝訴的確定判決後,乙男仍拒不遷出A屋,本所律師便再協助甲女強制執行,終於透過法院強制執行,始順利取回A屋,讓甲女完整享有A屋的經濟效益,得依其財務規劃利用A屋,解決其財務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