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王OO,於X土地上建有合法建物,然X土地周邊之Y土地所有權人,主張其土地為袋地,對X土地主張擁有袋地通行權。
本所律師團隊深入研究案情之下,發現Y土地所有權人尚有其他道路可供通行,經蒐集相關實務見解,並全力協助當事人答辯,最終完整保障當事人房產,不因他人合法權利之行使而遭拆除,使此案件獲得圓滿解決。
當事人王OO,於X土地上建有合法建物,然X土地周邊之Y土地所有權人,主張其土地為袋地,對X土地主張擁有袋地通行權。
本所律師團隊深入研究案情之下,發現Y土地所有權人尚有其他道路可供通行,經蒐集相關實務見解,並全力協助當事人答辯,最終完整保障當事人房產,不因他人合法權利之行使而遭拆除,使此案件獲得圓滿解決。
本所當事人歐OOO,因先前車禍頸部脊椎受傷,經醫師建議下進行手術,術前醫師僅告知一般併發症之產生,未提及癱瘓風險,術後當事人卻四肢無力,至癱瘓於床,因此當事人家屬欲向院方請求損害賠償。
經委任本所律師全力協助,律師團隊蒐集相關實務見解,居間與院方聯繫、來回溝通協調,最終在不進入訴訟程序下,雙方達成共識,順利和解,使此醫療糾紛獲得圓滿解決。
本所客戶OO有限公司為某車主修繕大貨車,屆時車主未依約給付修車款壹百餘萬元,故OO有限公司行使留置權,留置所修繕之大貨車,車主因而提告OO有限公司侵佔,OO有限公司亦提起給付修車款與確認留置權存在之訴。
經委任本所以及友所律師事務所合作,獲得勝訴判決後,再進行強制執行,在本所全力協助下,車主最終全數給付修車款項、遲延利息以及裁判費用完畢。
本所當事人OO管理有限公司先前與其合作對象成立合夥契約,後因商業發展與各方考量,當事人萌生退夥之意。經委任本所律師全力協助,為其分析退夥利弊,並居中聯繫、協調處理相關清算程序,最終,於本所律師見證下雙方順利簽訂退夥契約書,在不進入訴訟程序且顧及雙方情誼下,圓滿達成委任之退夥事宜。
當事人蘇OO借款580萬元予親友,剛開始未約定淸償期限,經向親友催索,均藉故拖延,拒不清償。經委任本所律師全力協助,在不進入訴訟程序且顧及雙方親誼下,於3個月內債權已獲得滿足。
當事人曹OO前受假釋宣告,尚有殘刑8年,嗣因施用第一級毒品,經檢察官諭知緩起訴處分並命實施戒癮治療。嗣於假釋期滿前,經檢察官以違反戒癮治療之處遇措施為由,撤銷緩起訴處分提起公訴。曹OO委任其他律師聲請再議遭駁回,另經地方法院認定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為適法,判處有期徒刑6月。
因該有罪判決,將使曹OO假釋撤銷,須入獄服完8年殘刑,故委任本所律師提供辯護,經本所律師團隊深入研究案情,調查諸多事證、蒐集相關實務見解後,全力協助辯護,終於爭取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認同,撤銷原審判決,改諭知公訴不受理,而因逆轉結果,成功的替曹OO爭取8年自由之身,可繼續享有未來的完整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