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莊OO協助車禍重傷者就醫,遭懷疑是車禍肇事者,被檢察官提起公訴。
經本所律師前往現場勘查,指出釐清嫌疑的重點,提供優質及專業辯護,獲得法院認同因而判決無罪,免除賠償重傷者餘生之法律責任。
當事人莊OO協助車禍重傷者就醫,遭懷疑是車禍肇事者,被檢察官提起公訴。
經本所律師前往現場勘查,指出釐清嫌疑的重點,提供優質及專業辯護,獲得法院認同因而判決無罪,免除賠償重傷者餘生之法律責任。
當事人洪OO因年輕氣盛,酒後對於被害人實施妨害性自主犯行。
經本所律師積極誠懇與被害人和解,提供專業法律答辯,成功爭取第一審法院從輕量刑,同時宣告緩刑二年,經第二審法院判決駁回檢察官上訴確定,當事人最終可免牢獄之災,彌補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害,完整規劃未來正常的人生。
當事人楊OO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。
經本所律師詳細審視案情,提供優質及專業辯護,完成說服、爭取法院判決無罪的任務。
當事人曹OO前受假釋宣告,尚有殘刑8年,嗣因施用第一級毒品,經檢察官諭知緩起訴處分並命實施戒癮治療。嗣於假釋期滿前,經檢察官以違反戒癮治療之處遇措施為由,撤銷緩起訴處分提起公訴。曹OO委任其他律師聲請再議遭駁回,另經地方法院認定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為適法,判處有期徒刑6月。
因該有罪判決,將使曹OO假釋撤銷,須入獄服完8年殘刑,故委任本所律師提供辯護,經本所律師團隊深入研究案情,調查諸多事證、蒐集相關實務見解後,全力協助辯護,終於爭取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認同,撤銷原審判決,改諭知公訴不受理,而因逆轉結果,成功的替曹OO爭取8年自由之身,可繼續享有未來的完整人生。
當事人許OO因妨害性自主案件,經委任本所律師積極提供辯護服務及賠償處理意見,與告訴人達成共識,因而撤回附帶民事訴訟,刑事案件則獲輕判有期徒刑4月,緩刑3年,確認檢察官不上訴。
許OO一次委任,同時將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程序,一併解決,避免訟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