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警甲於深夜執勤時,見民眾乙騎機車闖紅燈危害用路人安全,便駕駛警車尾隨欲攔停乙,詎料乙見狀竟加速逃逸,且沿途復一路闖越多處紅燈號誌,而有致生公共危險之虞。甲除在後尾隨外,同時以啟用警車播放設備通知乙務必停車受檢,惟乙仍不為所動,繼續規避員警甲攔停與稽查。
嗣員警甲放棄追逐之際,乙卻因失控自摔撞擊路邊護欄因而不治死亡,乙之家屬因而委任律師對甲提起過失致死之刑事告訴。
員警甲及所屬機關委任本所協助辯護,經調閱及蒐集追逐過程間之監視錄影畫面、警車行車紀錄器及相關證據,主張員警甲執法過程均有所據,且追車攔停的稽查手段符合比例原則,雖民眾乙發生死亡之結果令人遺憾與不捨,但終究難認係員警甲之執法作為疏失所造成。
終於成功爭取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,警察公權力的適正執法,得以經由律師辯護捍衛,而獲得司法機關肯定,進而洗清員警甲過失致死罪嫌的冤屈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