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國外保險理賠|經本所律師、法務人員與國外專業人士合作 多方與國外保險公司交涉 成功為本所客戶爭取如數之理賠金額
張女士生前於國外投保儲蓄險,以張女士生故為保險理賠事由,指定其配偶許先生及兄長張先生2人為受益人。
嗣張女士於111年2月間因病過世,惟因受益人許先生與張先生間存有其他法律上之紛爭,而拒絕為張先生代為申請理賠,並阻止張先生自行申請保險理賠事宜,故張先生為此尋求本所律師協助。
經本所律師、法務人員與國外專業人士合作,多方與國外保險公司交涉,依法向國內醫療院所及主管機關申請理賠應檢附之必要文件,同時表明若再不依約理賠,將在國外採取訴訟請求後,終於成功為張先生2人爭取如數之理賠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