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受惡意拒絕供貨 請求損害賠償連續勝訴 強制執行受償成功

遭受惡意拒絕供貨 請求損害賠償連續勝訴 強制執行受償成功

本所客戶長O公司接到A公司訂購機器設備之買賣契約,便與下游供應商B公司成立買賣契約。然B公司卻罔顧商業倫理,故意拒絕供貨,致長O公司無法出貨給A公司,長O公司不僅需面臨A公司之求償,亦嚴重影響長O公司長久建立之良好商譽。

經委任本所律師全力協助,第一審即獲得勝訴,長O公司乘勝追擊對B公司聲請假執行,而在B公司不服提起上訴,歷經第二、三審及更一審後,最終獲得勝訴確定,B公司應賠償長O公司高達960多萬元之損害。長O公司憑藉先前假執行的成果,判決確定後再委請本所聲請強制執行,加計利息成功受償1159萬元。

另外,長O公司也委請本所辦理聲請酌定第三審律師酬金、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,及取回擔保提存金,本所均完成任務,連同強制執行受償部分為長O公司取得共計1578萬餘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