詹OO因在網路社群媒體與告訴人發生爭執,經告訴人提告詐欺,因而遭第一審法院依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。 詹OO改委任本所律師提起第二審上訴,經律師團隊詳細調查全卷雙方往來全部的對話紀錄、網頁資料及證人的證詞,並提出詹OO確實具有履行契約能力的證據,積極說明其並無使用任何足以欺罔告訴人致生錯誤的詐術,終於說服法院採信,撤銷一審詐欺罪有期徒刑的判決,全案因而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