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請求排除侵害|長期受鄰居違建排水排煙侵害 爭取法院判決排除 恢復應有的空氣品質與環境衛生

|請求排除侵害|長期受鄰居違建排水排煙侵害  爭取法院判決排除 恢復應有的空氣品質與環境衛生

劉OO住屋南側法定空地與鄰居北側之法定空地相鄰,惟鄰居為使其權利最大化起見,於民國68年間擅自增建北側法定空地至滿,將房屋排水及排煙朝劉OO住屋南側法定空地排放,致劉OO住屋約僅1公尺的窗戶長期飽受油煙侵犯,影響空氣品質及身體健康。鄰居污水排放至其所有的南側空地,造成蚊蟲老鼠橫行,破壞環境衛生,均使其苦不堪言,多次向鄰居反應均置之不理,求助行政機關亦束手無策。

劉OO委任本所律師起訴後,鄰居亦委請律師廣泛提出各項抗辯,請求駁回劉OO之請求。經律師團隊研究建築法規、調取鄰居房屋建築圖說,蒐集相關證據及歷經多次勘驗,提出完整書狀後,終於爭取法院判決鄰居不得將污水及油煙排放至劉OO住屋南側之法定空地,並應將排水溝及油煙排氣管封閉,而還給劉OO應有的空氣品質及環境衛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