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當事人王OO等人之手足積欠大量債務,之後於父親過世時,其因愧於未盡奉養父母,加上亦有積欠其他兄弟姐妹債務未還等情,而告知當事人等人自願放棄遺產分配,卻雙雙被債權人提告毀損債權。
經本所律師深入瞭解事發經過,全力協助辯護,爭取獲得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