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合夥協議|於本所律師見證下,圓滿達成委任之退夥事宜

|合夥協議|於本所律師見證下,圓滿達成委任之退夥事宜

本所當事人OO管理有限公司先前與其合作對象成立合夥契約,後因商業發展與各方考量,當事人萌生退夥之意。經委任本所律師全力協助,為其分析退夥利弊,並居中聯繫、協調處理相關清算程序,最終,於本所律師見證下雙方順利簽訂退夥契約書,在不進入訴訟程序且顧及雙方情誼下,圓滿達成委任之退夥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