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客戶OO有限公司為某車主修繕大貨車,屆時車主未依約給付修車款壹百餘萬元,故OO有限公司行使留置權,留置所修繕之大貨車,車主因而提告OO有限公司侵佔,OO有限公司亦提起給付修車款與確認留置權存在之訴。
經委任本所以及友所律師事務所合作,獲得勝訴判決後,再進行強制執行,在本所全力協助下,車主最終全數給付修車款項、遲延利息以及裁判費用完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