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分割共有物|獲得法院支持本所律師主張之分割方式

|分割共有物|獲得法院支持本所律師主張之分割方式

本所客戶顏OO於108年6月間購得3筆持分土地,卻因尚有其他共有人,以致苦於產權不清,無法單獨利用土地之特定部分及其上建物,故委由本所處理。

經本所律師團隊研擬法律上最佳途徑後,以最低的成本,透過分割共有物起訴及強制執行等程序,獲得法院支持本所律師主張之分割方式及聲請,終於達到土地合併、單獨所有、土地與建物所有權結合,進而達到所分配土地大幅度增值之利益。